桂林市第二技工学校
党支部和党员创先争优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桂林市创先争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党员的竞争意识,激励创新精神,使党员比有对象、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超有方向,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情况,坚持经常性的开展“先进党支部”评比和争做“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评比活动,以促进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体现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先进党支部的要求与评比
(一)要求
1、认真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纯洁党员的党性和先进性;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并取得较好成绩。
2、本支部内党员团结协作,相互关爱,团队精神好,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工作有创新、有朝气、有活力,形成了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
3、对党员的管理严谨,严格按照学校《党员量化管理条例》要求党员,管理党员,从严治党。
4、教育党员坚定反腐倡廉意识,反对“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本年度内未出现党员违纪违规或受到纪律处分现象。
(二)评比方法
1、支部自我评估后,写出“先进党支部”申请,交学校党总支。
2、校党总支接到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按上述条件进行评估打分,并组织党內外进行测评等,最后定案。
(三)表彰与奖励
学校三个党支部每年只评选一名“先进党支部”,按得分高低取舍。被评为先进党支部的由学校发给奖状或锦旗一面,并给予本支部党员适当的物质奖励。
二、优秀党员的要求与评比
(一)要求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较好的道德品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并取得较好成绩。
2、团队精神好,关爱同事和学生;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工作有创新、有朝气、有活力、有起色。
3、廉洁自律,有较强的党性原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反对“四风”,无违纪违规现象。
4、严格按照学校《党员量化管理条例》要求,忠实履行各项职责。
(二)评比方法
由各支部按照上述要求并结合学校《党员量化管理条例》给党员打分,并组织党内外民主测评后,得出评定意见,将属于“优秀共产党员”的名单报校党总支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三)表彰与奖励
对各党支部报来的“优秀共产党员”,党总支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给奖状或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三、评比按年度确定,半年初评,年底总评。对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每年“七一”或年底以党总支的名义进行表彰和奖励,事迹突出的报上级党组织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