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当前位置:首页 > 招生就业 > 招生就业

桂林市第二技工学校学生校外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12-27    浏览数:3281

桂林市第二技工学校

学生校外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为使我校学生在毕业前顶岗实习中有序、规范、科学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校外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如下:

1、校外顶岗实习是我校学生强化专业知识应用的重要内容之-;是拓展实训场地的重要方法;是让学生亲临感受岗位现场,提高与人沟通能力,增强综合素质的有效措施。

2、教务科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要求制定《学生校外顶岗实习计划》和《校外顶岗实习成绩鉴定表》。

3、学生校外顶岗实习由就业办具体安排(教务科和学生科协助做好此项工作)。

4、学生在顶岗实习过程中,不得擅自调换或离开实习单位,否则按旷课论处。

5、学校和学生所在顶岗实习单位共同负责学生的管理,实习学生既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又要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学校根据需要安排老师现场管理或巡回检查,协同顶岗实习单位安排好学生的顶岗实习内容等。实习学生的作息时间和请假均按所在实习单位职工的作息时间和请假制度执行(执行实习单位考勤制度)。

6、学生校外顶岗实习期间,学校和所在实习单位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德育、安全教育、法制和厂规厂纪教育。带队教师和学生必须遵守所在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实习工作环境和住宿环境要保持清洁卫生。

7、学生要虚心向工人师傅学习,爱护设备和量具,不得擅自离岗和做与顶岗实习无关的事情。带队教师要经常与单位有关领导商讨生产与专业对口实习相结合的措施。

8、对违反顶岗实习规定的学生,接受学生顶岗实习的单位和带队教师有权停止其顶岗实习活动,并及时通报学生科和就业办公室,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9、顶岗实习结束后,学生要写出个人书面总结,由顶岗实习单位根据实习学生的技能、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表现做出实习鉴定,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实习鉴定作为学生本学年的学习成绩存入档案,并作为就业安排的重要依据。学生实习不及格者不予毕业。

10、教务科和学生科要安排有关人员经常到顶岗实习单位检查学生顶岗实习情况,与顶岗实习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学生德、能、勤、绩表现,并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11、严禁外出实习学生下河(海)洗澡,一经发现即作退学处理。

                 

        桂林市第二技工学校